一项与互联网发展现实不相适应的管理规定被取消。昨天,成都多名个人网站站长高兴地表示,今后开办互联网BBS等服务将不再需要在进行专项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了。(7月12日 《华西都市报》)
该项行政审批规定是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九条规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2009年10月,当时的信产部对此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即《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其中的第八条规定“未经专项批准或者专项备案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
历时9年的11个月之后,关于该审批备案的规定终于被取消了。这表明这样的规定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在互联网上进行自己的言论表达原本就是一种进步和自由的表征,但由于这样的行政审批制度的存在完全违背了开放进步和自由的原则,将原本简单的事情办得相当复杂。按照道理说,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存在对于自由表达意见都是一种无形的障碍和成本支出。从这个意义上讲,BBS审批的取消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至少已经节约了一部分交易成本。
所以,取消备案审批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BBS的春天。但这仅仅是一个充分条件是一个前提。有了这样的前提并非直接指向目的地。因为尽管已经取消了审批,但是从入口的监管过渡到内容的监管上来。《中国互联网发展现状白皮书》指出,公民享有网络言论自由,自然也就享有BBS言论自由,在BBS已经取消审批的时候意味着很多不能开的论坛可以重新开设,一些之前没有通过审批的论坛可以就地开业了。
过了审批的关卡,还有对内容的监管。而对于内容的监管往往是公共安全局的事情,目前有大部分的网络警察活跃在网络上,还有论坛的版主和管理员也都是直接参与到论坛内容的审核监督和管理上的。可见,只过了审批的关卡并非就直接迎来了BBS的春天,仅仅是拉开了春天的序曲而已。
BBS春天的序曲已经奏响,而距离真正的春天还有一段距离。在真正的春天里,对于BBS的审批是不需要的,这意味着只要你有此方面的能力和技巧便可以具备开办的资格。但你仍需要对BBS的内容负责,内容必须是积极向上的,在管理员和网警眼中是温柔的没有攻击性的。而这些都不是一个春天应该具备的气象。这样的气象最容易让人联想到老气横秋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