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历史和架构
自1999年创立以来,我们通过自主发展的途径获得了一系列的业务成功。
• 1999年,我们创建了Alibaba.com和Alibaba.com.cn, 即1688.com的前身。
• 2003年,我们推出了淘宝网。
• 2004年,我们建立了支付宝用以解决线上购物买卖双方的信任问题。
• 2007年,我们推出了阿里妈妈,我们的在线营销技术平台。
• 2008年,我们推出了天猫商城用以满足消费者对品牌产品不断提升的需求和更优质的购物体验需求。
• 2009年,我们建立了阿里巴巴云计算公司用以处理平台对于数据管理越来越大的需求。
• 2010年,我们发布了淘宝移动端应用。
阿里巴巴控股有限集团(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是一家于1999年6月28日建立的开曼群岛注册控股公司。我们通过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在中国开展业务。
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外国所有权和投资在包括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在内的电信增值服务领域的法律约束,与所有其他在中国境内开展和我们类似服务的采用了外国注册控股公司结构的实体一样,我们在这项外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受到限制或禁止的互联网以及其他服务的业务上采用了全资外资公司、多数股份实体以及可变利益实体的公司结构。相关的可变利益实体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100%全资拥有的实体。该实体拥有ICP执照并且为我们的互联网业务运营着多个网站。特别要指出的是,我们可变利益实体的大股东是我们的主要创始人、执行主席和主要股东之一,马云;小股东则是我们的创始人之一,也是管理层之一的谢世煌。这些协议安排让我们有能力对于可变利益实体实施有效的控制并能够意识到由可变利益实体产生的任何重大经济风险和收益。
因此,我们会把可变利益实体的财务结果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加入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就好像它们是我们的全资子公司一样处理。
除了那些外国所有权无法获得ICP执照和其他执照从而受到业务限制或禁止的业务是由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持有之外,我们的主要资产和主要运营都是通过我们的外资全资公司或者外资控股公司而持有和执行的,这些资产和业务是我们向客户提供技术和其他服务的主要来源。我们所获得的大部分收入都是外资全资公司直接产生的,这部分收入所产生的利润和相关的运营活动现金流都与由可变利益实体根据协议安排向外资全资公司转移的现金流没有关系。